第一章:古代政治史

公元821年的《藏中條約》與贊普時代

大西藏(吐蕃)國諸大臣與大中國(唐)諸大臣們以西藏贊普(皇帝)赤尊德贊‧熱巴巾和唐朝皇帝穆宗的名義於公元821年簽訂的條約並不是中國與西藏之間簽訂的第一個條約。之前,西藏與中國、泰國(Siam)、哈立發(Caliphate)等其他國家一起至少簽訂過七個雙邊條約。公元821年的條約是為了結束持續近兩個世紀之戰爭的一個和平條約,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條約,因為這個條約以明確的文字毫不含糊地將當時藏中關係的性質做了說明。《藏中條約》的內容以藏、中兩種文字刻在三個石碑上,分別立在西藏的首都拉薩、中國的首都長安以及雙方的邊界格格乜日山上。豎立在拉薩的石碑至今仍可以看到,碑文也基本上可以清楚地辨讀,上面寫道:

 

西藏國王幻化之神赤尊德贊與中國之國王本跋扈德宏舅甥二人,願政治如一而會盟立誓,有關藏中之狀與盟誓之文刻於石碑……。

藏中二國,各守目前所轄領土與邊界,邊界以東全部為大中國之地,以西全部為大西藏之地,…彼此不為寇敵,不舉兵革,不相侵謀封境,……

如今政治如一,行此大盟誓約。舅甥相好之義,善誼每須通傳,彼此驛騎往來悉遵囊昔舊路……

須合舅甥親近之禮,使其兩界煙塵不揚,罔聞寇盜之名,復無驚恐之患,封人撤備,鄉土俱安……

藏樂藏土,漢樂漢土,依此大盟誓約,永久不得移易,以三寶、諸賢聖以及日月星辰知證。

 

刻在石碑東面的贊普赤尊德贊之詔書中描述了西藏國家從公元七世紀以來的發展壯大的過程,在這個詔書或西藏史料(敦煌出土的文獻和編年史尤為清楚)以及中國唐朝史料(見新舊《唐書》)中,不僅表明了歷史上從公元七世紀開始到九世紀中期為止,西藏做為一個亞洲中部地區國力強大、獨立與奉行擴張主義政策之國家的事實,而且也是對中國極俱威脅之強有力的敵手。例如《舊唐書》第196卷(B)記載:「彼吐蕃者,西陲開國,積有歲年,蠶食鄰蕃,以恢土宇,高宗朝,地方萬里,與我抗衡,近代以來,嫌之與盛。」

贊普松贊干布(公元620649年)由於在公元七世紀初期統一了西藏高原上的各游牧部族而被視為是國父,從他開始,西藏這種強勢政治、軍隊強大以及擴張領土的時間幾乎持續了三個世紀之久。此外,松贊干布時期影響西藏後來之長期持續發展的其他貢獻還有創制藏文、制定國家法律以及將歷史用文字紀錄下來等。

松贊干布征服或將西藏週邊的大部分小國或部族納入了統轄範圍中,並與鄰國進行聯姻,其中最重要的聯姻是公元637年迎娶尼泊爾國王的赤尊公主以及公元641年迎娶中國國王的文成公主,兩國雖然不情願,但由於難於抗拒松贊干布的威勢而不得不獻上公主。由於兩位公主首次把佛教傳入西藏,因而上述聯姻對於西藏的宗教與文化的持久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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